抢救病人——法律为你撑腰
时间:2017-12-15 16:34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ho 点击:次
作为人命关天的事业,医疗当然绝非儿戏,毕竟,无论是医疗人员个体的疏忽渎职,还是医疗机构整体的管理不当和监管疏漏所致的失误和事故,都意味着患者要承受健康乃至生命的沉重代价,既然如此,对于医疗失职行为的追究,对于医疗责任的认定,当然要严格而细致,以充分保障患者的权益。 不过,医疗机构与医护人员的失职行为导致医疗差错和事故,固然是责无旁贷,但正所谓过犹不及,假如对于医疗责任的追究毫无边界,如此医疗责任追索必然会使得医护人员在治疗决策时畏首畏尾,以致束缚医疗机构与医护人员及时专业的医疗处置,并终损及患者与公众的健康生命权。这方面的案例其实并不少见,甚至常常成为震动全国的新闻焦点,不久前发生的产妇因家属拒绝剖宫产而跳楼致死事件,假如医院方面具备紧急情形下医疗专业决策的免责条款,悲剧或可避免。高法之所以推出的相关解释,很大程度上可能也是受到现实中一些案例的推动。 事实上,医疗责任的追究与认定,固然需要严格细致,但同样更需审慎并尊重医疗的专业属性。毕竟,医疗决策本身的复杂性,注定了其不可能像小学生算术题那般可以简单的判断是非错对,同样病例的诊断决策,也并不存在什么绝对正确的答案,不同的医生完全可能依据其经验做出完全不同但各具合理性的决策。对于生命垂危患者的紧急治疗决策,则更是有赖于医生及时而专业的医疗处置,在这一过程中,只要不存在主观故意的失职行为,其实都应当尊重医生决策的专业性。否则的话,假如在这些分秒必争的急救医疗环节,医生却因为对于医疗责任追究的忐忑与担忧,而不得不征询甚至等待患者及其家属的“知情同意”,便有可能错失治疗良机。 一旦医疗责任的追究束缚了医生的专业决策与及时处置时,其后果只能是以非专业的意见绑架了医疗决策的专业属性,甚至导致急救医疗错失急救期,这显然已与医疗责任认定保护患者权益的初衷完全背道而驰。 基于上述视点,高法对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司法解释,明确医疗损害责任的免责条款,无疑是对医疗专业属性的尊重,也是向医疗本质的回归。无论如何,医学作为严谨的科学,本该让专业的归专业,在更需时间依据专业做出判断和响应的紧急医疗决策,更应赋予医疗专业人员更大的权限,而不应让过度的医疗责任束缚了医疗专业决策本身。对于医护人员而言,对于此次高法医疗责任免责条款所释放的信任,也更需以医疗专业素养与职业责任来回应。 本文源于: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