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10部门联合行动,确立医疗监督跨部门执法工作
时间:2024-03-14 17:15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ho 点击:次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同中央网络信息办公室等九个部门共同制定的《关于加强医疗监督跨部门执法联动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已正式发布。
《意见》清晰界定了执法联动的工作机制,目的是加强医疗监督和执法力量,构建定期会商的工作制度,创建联合监督和执法的工作清单,促进各部门之间在处理问题线索时的联合行动,设立重大案件的督办制度,增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并完善监督执法结果的共同使用机制。这一系列措施旨在实现行政之间、行政与刑事司法之间以及不同级别部门之间的有效协同。 根据国家卫健委的解读,国家在多个层面、涉及多个部门的协作下,已经在专项整治医疗乱象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地方部门在联合执法中也取得了显著成效,社会震慑效果显著。在此基础上,为了巩固医疗监督与执法的协作,并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督与执法的长期机制,《意见》因此而生。 《意见》强调,需要联合对医疗执业中的重点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特别是对医疗美容、辅助生殖、健康体检、医学检验和互联网医疗等关键领域,以及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非法买卖出生医学证明或提供虚假证明、非法回收药品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此外,《意见》要求严格打击破坏公平就医秩序的行为。要求地方级的公安、卫生健康和中医药部门对医疗机构内外的“医托”、号贩子、“黑救护”、“黑护工”情况进行调查,以及对涉医谣言和恶意炒作行为进行排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将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罚;涉嫌犯罪的,则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意见》还指出,需要指导医疗机构强化网上挂号系统的安全防护,提高预警和反应能力,以封堵漏洞,防范风险。 综上意见精神包括加强医疗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定期会商和联合监督执法要情工作清单、推进问题线索的跨部门联合处置、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 针对医院发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整改措施:
霍尔斯医疗咨询表示,通过上述整改措施,医院可以在加强自身管理的同时,更好地适应新的监督执法环境,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权益,促进医院的健康发展和社会责任的履行。 (责任编辑:adminho) |